记者10月29日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各地在待遇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统一规范相关政策的操作办法,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超过了3个月的,需要设定等待期。
例如:张某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参加职工医保,2025年10月、11月、12月未参保缴费,2026年1月又恢复参保缴费,那么他可以从2026年1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他补缴2025年10月至12月的医保费用,那么2025年10月至12月的医保待遇可以追溯。张某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参加职工医保,2025年10月、11月、12月、2026年1月未参保缴费,2026年2月又恢复参保缴费并连续参保,不论他是否选择补缴2025年10月、11月、12月、2026年1月的费用,他都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从2026年5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关于大学生参保
大学生入学参保,是很多家长与学子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此,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入学的大学生在入学前已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当年继续在入学前参保地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入学前未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或未缴费的,在入学后参加学籍地城乡居民医保,不设待遇等待期,直接享受医保待遇。大学生入学后次年起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在学籍地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直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大学生原则上在救助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
关于待遇享受
《通知》明确了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政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次住院均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线,分别为: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其中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6周岁以内的儿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可对其累计支付的起付线费用设置封顶,具体由统筹地区确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封顶线连续计算。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实习生 崔晓彤 刘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