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针对职工医保退休、职工医保补缴等热点关注的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中的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自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我省和统筹地区规定的年限,自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例如:参保人员在2025年3月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那么其在2025年4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明确不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理方式。未按规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不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例如:参保人员在2025年3月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到2025年6月才去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那么他在2025年7月才能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明确不够退休年限的处理方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我省和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可以按统筹地区政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按规定一次性趸交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例如:参保人员在2025年3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那么其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继续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医保补缴
应提供能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职工或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进行参保登记的,补缴职工医保费用时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表等能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补缴基数由医保部门按照办理补缴手续时统筹地区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个人应缴部分与用人单位应缴部分需同时缴纳。
例如:张某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在某企业上班,但是当时没有办理参保登记也没有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如果他2025年6月想补齐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应当参加职工医保期间的费用,他需要提供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能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至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按照2025年6月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再按照个人和单位共计8.8%的费率,计算应当补缴的费额。
明确已参保登记但是欠缴费用人员的补缴政策。职工已参保登记但未缴费,且未办理停保所产生的欠费补缴,属于2023年7月1日前产生的欠费,应当先向医保部门申报并经其核定生成补缴费额;2023年7月1日及以后产生的欠费,由税务征缴系统生成补缴费额。
例如:张某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已参保但未缴费,也没有办理停保,那么他的欠缴金额将以税务征缴系统计算的金额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退费
应当按年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年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停保后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可以停保次月一次性缴费至当年的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不得中途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当年职工医保。
例如:
①张某2025年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且无居民医保缴费记录,那么不论其2025年何时来申请参保,应缴纳全年费用。
②张某2025年2月至2025年10月在企业参加了职工医保,10月停保,如果其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传送2025年11月起始的费款所属期。
③张某2025年已经参加居民医保并且缴费,那么张某即使办理居民医保停保,也不能在202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明确灵活就业人员退费情形。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一次性退回重复缴纳的参保费用;本年度内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可申请退回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次月起的参保费用。
例如:张某202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全年职工医保费用,其在2025年9月找到工作并从9月参加职工医保,那么其可申请退回重复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用。
职工缴费年限互认
省内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全省互认
职工医保在省内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全省互认。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省外实际缴费年限互认范围,由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明确军人缴费年限互认规定。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职工医保之间转移接续
中断超过3个月需设等待期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待遇享受等待期为3个月。
例如:
①张某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参加职工医保,2025年10月、11月、12月未参保缴费,2026年1月又恢复参保缴费,那么其可以从2026年1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其补缴2025年10月至12月的医保费用,那么2025年10月至12月的医保待遇可以追溯。
②张某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参加职工医保,2025年10月、11月、12月、2026年1月未参保缴费,2026年2月又恢复参保缴费并连续参保,不论其是否选择补缴2025年10月、11月、12月、2026年1月的费用,其都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从2026年5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身份
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待遇享受等待期为3个月。
例如:
①张某2024、2025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1月开始参加职工医保,那么其可以从2026年1月起享受待遇。
②张某2024年没参加任何医保,2025年参加了居民医保,2026年1月开始参加职工医保,那么其从2026年4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原因为其没有连续2年参加基本医保,等待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