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卢勇摄影报道:万女士是江西省良种繁殖场的拆迁安置户,2012年根据拆迁政策在南昌县银三角街道向阳小区分得一套房屋。近日,她向“江南微帮办”栏目记者谈及自己的安置房迟迟没有办下不动产权证很是无奈,因为同一小区都属于安置房,有的邻居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自己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报帮办记者进行了走访。
南昌向阳小区内景。
反映
小区安置房有的能办证有的却不能
10月21日,记者来到向阳小区走访,见多名居民正在讨论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事宜。“目前,小区共建成9栋安置房,大部分因江西省良种繁殖场拆迁,被安置在此。”向阳小区1号楼安置户李女士说,自己在小区居住了10年,一直想办理不动产权证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方却说目前国有土地上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没有具体规定,所以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3号楼的安置户赵女士表示,向阳小区2号楼、4号楼、8号楼安置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剩下6栋楼的安置户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的房子就无法过户,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居住权并没有产权。”
赵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因建设重大工程文件精神,江西省良种繁殖场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对全场职工房改房、村民自建房等进行征收拆迁是一户套,只要有职工房不动产权证,不论面积大小都可以分到安置房。2023年12月,全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已结束,部分被征收户安置在向阳小区。
“目前,向阳小区有175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200余户未办理。”南昌县银三角街道办事处负责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万耀辉坦言,当时江西省良种繁殖场为分批拆迁、分批安置,2号楼、4号楼、8号楼属第一批拆迁分房安置在向阳小区,根据当时的政策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其他6栋楼的住户安置时间大概在2012年,当时提出为这些安置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可政策发生了变化,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事情便耽搁下来了。
10月3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县银三角街道办事处和江西省良种繁殖场正在积极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尽快解决向阳小区部分安置户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