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有241个医疗机构制剂、197个本省中药饮片、471个品种8120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3年将5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7个中药饮片以及1245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新增申报纳入江西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21个中药饮片、2个中药制剂、463个品种10250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持范围。
日前,记者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获悉:为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在医保目录管理上对群众享受中医药服务予以倾斜支持,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对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予以倾斜支持,并将更多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年修订版)》设立的169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热敏灸等158项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近年来,我省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3088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含中西药、中成药、中药制剂),均按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我省动态调整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的医保目录。省医保局对我省自行增补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数量进行了梳理,2023年将5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7个中药饮片以及1245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现有241个医疗机构制剂、197个本省中药饮片、471个品种8120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今年6月,我省对新增申报纳入江西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21个中药饮片、2个中药制剂、463个品种10250个品规中药配方颗粒,开展专家论证评审工作、基金测算,并已在省医保局官网进行公示,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持范围。
支持还体现在资金分配上。我省明确对实施DRG/DIP(医保基金分配方式)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给予倾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推进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一配套有关政策的通知》,推动各统筹区以“中治率”(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为基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予以相应的激励加成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