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萍乡讯推动优质资源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大民间投资项目金融扶持和专项建设基金倾斜力度;支持“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确保县级有集配中心、乡镇有集配站点、村级集配网点覆盖率达80%以上……萍乡市近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围绕优化升级营商环境、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加快经营主体培育、推进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实招、出硬招,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优化升级营商环境。萍乡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改革举措,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机制,深化企业员工录用“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推动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2024年底力争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65个BP。常态化应用“审判e管理”系列监管平台,促进审判管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完善破产案件办理程序,推动符合破产条件的民营企业选择破产程序退出市场。同时,要求全市严格执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0条”各项奖补措施,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壁垒,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为相关领域的民营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加强经营主体培育。萍乡市大力培育产业领军企业,对首次入选科技领军及入库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种子)、瞪羚企业(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受益财政按照现行规定给予奖励。纵深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市、县分阶段共给予资金奖励1000万元,对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萍乡的市外上市公司,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对中小微企业降低担保门槛,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
推进物流体系建设。萍乡市将加快打造湘赣边仓储物流基地和赣西港公路港区建设步伐,提升物流行业规模效应,充分挖掘公铁联运潜力,推广“一箱制”“一单制”服务。加大物流仓储设施支持力度,对2023年1月1日起投资新建物流仓储转运中心,整体仓储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并对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仓库,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做好物流企业培育,壮大物流行业规模,对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