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通气会上获悉:自今年3月实施《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来,截至10月底,全市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单位6.3万余家,缴费人数127.3万人,为42人发放补充工伤保险待遇110.3万元。
据介绍,为夯实民生保障底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南昌市除了将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畴外,还将没有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清晰的超龄人员、实习生、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未纳入《工伤保障条例》实施范围的特定人员纳入保障范畴,这不仅大大缓解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和经济负担,还解决了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减轻了工伤职工的自费负担,有效预防职工家庭因伤致贫。截至10月底,全市特定人员参保人数达2.2万余人。
为提升服务效能,南昌市还创新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用工备案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发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用工备案、事故快报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伤智审信息化服务平台”系统,并和社保信息系统、税务征缴系统、承办机构理赔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汇聚回流,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昌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实现补充工伤保险业务“掌上通办、随时随地可办”。
据了解,该市近期将出台《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承办机构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1+N”政策体系,确保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引导更多从业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