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0月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工伤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2024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调整。
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对象还包括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南昌新闻网讯 10月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工伤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2024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调整。
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对象还包括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