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1月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获悉,前三季度南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53元,同比增长4.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555元,同比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4元,同比增长5.8%。
前三季度南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去年同期的2.016下降到1.986,比上年同期缩小0.0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南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0.2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南昌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633元,同比增长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253元,同比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598元,同比增长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