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指导意见》主要从构建招商新格局、重塑招商新模式、完善政策新体系、强化招商新支撑4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指导性意见。
在构建招商新格局方面,主要包括4项具体举措:完善招商工作体系,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构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各类主体联动、园区承接落地”的招商工作新格局。强化开发区招商功能,推行“政府+公司+专业机构”联动招商。完善招商网络,统筹全省驻外招商力量,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长三角、闽三角等重点区域的紧密联系,加强产业对接。打造专业化招商队伍,鼓励各地组建熟悉产业趋势、精通项目流程、具备谈判能力的专业化招商队伍。
在重塑招商新模式方面,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招商引资的八大创新模式,即:深化链式招商、创新资本招商、鼓励资源招商、提升平台招商、注重科技招商、推进数字招商、做实“飞地”招商、深化以商招商等,这也是文件的核心内容,力求对各地招商引资给予正面引导。
在完善政策新体系方面,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优化政策支持,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招商引资政策,注重支持企业成长,研究制定精准招商指引。规范招商优惠政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存量招商项目,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动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落实落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吸引外资政策举措,积极支持招大引强。
在强化招商新支撑方面,主要包括5项具体举措:强化省级统筹,优化首谈通报机制,防止重大项目在省内招引无序竞争。加强项目服务,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投资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实行经常性调度。提升招才引智质效,用好用活人才政策,服务好“1269”行动计划。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围绕项目研发、孵化、投产、运营,重点引进创业孵化、中试熟化、创业投资等各类专业服务型机构。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