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现场借职务之便,将店内金饰换成赝品,真品带出店卖钱,回收金饰的金店与员工所在店竟还是同一个老板。11月27日,记者从庐山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破获一起员工监守自盗的金店盗窃案。
11月3日20时许,庐山市某金店老板况先生报警称,其经营的贵重首饰被盗,且被盗物品已被赝品替换,损失价值40余万元。接到报警后,庐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南康镇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金店员工杨某形迹可疑,且杨某曾多次在网上购买假金首饰。
次日10时许,杨某在家中落网。在警方讯问下,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从7月至10月底,杨某将购来的“金包银”饰品带到店内替换真金饰,下班时,再将真金饰带走。就这样,杨某“偷梁换柱”盗取了店内20余件金首饰。这些被盗的黄金首饰总价值高达40余万元。
3个月来,杨某侥幸逃过每晚的金饰入库检查。然而,11月3日晚,一名顾客在购买金手镯时,发现一只手镯有异样,就此东窗事发。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